电子地址注册服务协议
- 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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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地址:指用户在本平台(包括但不限于PC端网站:www.elecadd.com,APP,小程序等关联平台)实名注册并开通的,用来接收与本人有关的法院、社保、税收、工商、银行、交通等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文书、电子通知等信息并能回复的的电子账号。
- 2、用户:指在本平台注册并实名认证的自然人或法人、或其它团队。
- 3、平台:指电子地址平台及该平台运营方北京金信融诚科技有限公司。
- 二、用户的权利义务
- 1、用户的权利
- 2、用户有权在本平台注册并实名认证电子地址。
- 3、用户有权在合同中约定电子地址作为文件/通知等电子送达的方式。
- 4、用户有权回复电子地址收到的信息,有权编辑自动回复的内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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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户有权在电子地址绑定手机号、电子邮箱、微信号、支付宝账号或其它电子联系方式。
- 6、用户有权下载电子地址收、发信息的内容。
- 2、用户的义务
- 1、用户需要实名认证,实名认证方式可以通过支付宝、银行预留手机号等第三方途径。
- 2、用户需妥善保管电子地址的密码,并对电子地址的收、发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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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户收到信息后,系统将自动回复:“我已收到该文件/通知信息”的内容,该自动回复视为用户的回复,用户对此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可自行更改回复内容。
- 4、用户同意电子地址绑定用户最新的手机号。
- 5、用户不得在电子地址内发送违法的信息。
- 三、平台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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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有责任不断完善电子地址的功能,作为用户电子所有电子联系信息的基础平台。
- 四、电子送达及支付令管辖
- 1、用户同意接受电子地址开通及收到信息时同步手机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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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户同意人民法院、税务行政机关及其它政府机关、仲裁委员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等通过电子地址给用户发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各种法律文书、行政处罚、行政通知等各种行政文书、单位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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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户确认并同意,电子地址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地址运营方所在地、电子地址服务器所在地)为用户住所地之一,电子地址所在地人民法院有权对用户有关的争议签发支付令,行使管辖权。不论该纠纷是用户电子地址开通之前还是之后。
- 五、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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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台有责任保护用户的电子地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地址收、发的信息,绑定电子地址的其它联系方式,非经用户本人或法律规定的公、检、法等国家有权机关经合法程序调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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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户同意平台可以收集用户电子地址收、发信息的记录,并加以脱敏后的合法利用,但不得提取其收、发信息的具体内容。
- 六、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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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因开通及使用电子协议与平台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平台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